13大宏债违约点评:对城投担保的增信效果留一份清醒
摘要: 13大宏债为江苏大宏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发行的3年期中小企业私募债,附有2015年4月19日回售权,发行金额为3亿,票面利率为10%。评级公司为东方金诚,初始评级为AA-,在20
13大宏债为江苏大宏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发行的3年期中小企业私募债,附有2015年4月19日回售权,发行金额为3亿,票面利率为10%。评级公司为东方金诚,初始评级为AA-,在2014年6月和2015年4月分别被下调为A-和CCC。
江苏大宏纺织集团为民营企业,主营业务为纺织和纺织机械两大板块。2010年-2012年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1.18亿、11.04亿和9.65亿,其中纺织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05%、75.54%和78.67%,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2010-2012年9月净利润为0.56亿、0.66亿和0.70亿,负债率为55.15%、54.02%和45.98%。
担保方为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射阳县财政局代管企业,主要负责射阳县城市土地资源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使用和偿还。
此次信用违约事件,引发关注并非是13大宏债不能偿付本息,而是在于作为担保方的射阳县城投提出有条件进行代偿,挑战担保的契约精神,结合“12东飞01”的违约事件,使得市场再度关注城投平台的法制观念对于债券偿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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