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SFC对非集中清算场外衍生品交易监管公布提议
摘要: F周二(06月19日)援引FinanceMagnates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周二公布一份咨询文件,对非集中清算场外衍生品的监管提出建议。报道指出,若该提议的规定正式纳入法规并予以执
F 周二(06月19日)援引Finance Magnates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周二公布一份咨询文件,对非集中清算场外衍生品的监管提出建议。
报道指出,若该提议的规定正式纳入法规并予以执行,SFC将执行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BCBS-IOSCO制定的场外衍生品交易规定。
据悉,BCBS-IOSCO在2015年3月时于《非集中清算衍生工具的保证金要求》报告中公布了这些规定。
而今日SFC公布的咨询文件中,基本遵循该BCBS- IOSCO报告指南。SFC方面给到企业2个月的时间在新规正式形成之前,对该提议作出反馈。
其中咨询文件提议,本质上要求企业在非集中清算场外衍生品未平仓总值达到某个阈值时交换保证金。
企业在通常情况下必须使用变动保证金来反应未决合同价值的变动;必须使用原始保证金来抵去另一方出现的违约情况。
不幸的是,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在这一提议的实施上没有很大回旋余地,缘于这一提议适用于几乎所有的非集中清算场外衍生品。
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如实物结算外汇期货和掉期交易将不受这一提议所限,因为这两项交易产品较其他非集中清算场外衍生品风险更小。
校对: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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