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区别有哪些,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摘要: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我国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其中就包括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那么,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区别有哪些?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区别有哪些?
1.不同的保护方法: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归根结底,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驾驶时采取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的!
2.保护的不同定义:
社会保护的对象并不具体;司法保护的对象是特定的,比如关闭黑网吧属于社会保护,保护的是广大青少年,而不是某一个人。
司法保护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3.不同的保护对象: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比如商业歌舞厅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
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而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被人侵害后,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依法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3.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按照保护子女权益会议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处理。
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经教育不改的,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继续依法承担抚养费。
5.落实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办理,在这么做是为了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尊重其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
7.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8.在押或者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开关押,在押或者在监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在返校、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
9.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共出版物、互联网等。不得泄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影像以及可能从未成年人身上推断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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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社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