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监管公告称决定对斯巴克瑞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
摘要: 2016年4月22日,斯巴克瑞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5%的股份)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5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44元现金红利(含税)。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当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周四下午发布监管公告称,决定对斯巴克瑞(834552)及其董事长孙卫东、董事会秘书董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表示斯巴克瑞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6年4月22日,斯巴克瑞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5%的股份)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5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44元现金红利(含税)。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当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1日,斯巴克瑞在《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尚未公告且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已对股东进行了现金分配,共计分配1668.39万元,其中分配2015年度利润1610万元,分配以前年度已确定的分配利润58.39万元。
股转系统认为斯巴克瑞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条和第三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试行)》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系统决定对斯巴克瑞(834552)及其董事长孙卫东、董事会秘书董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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