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两股东合计减持不超4.12%股份
摘要: (记者孔子元)剑桥科技公告,公司股东宁波安丰和众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19年3月7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287,80
(记者 孔子元)剑桥科技公告,公司股东宁波安丰和众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19年3月7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287,800股);公司股东江苏高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2019年5月20日前)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12%(即4,014,068股)。
披露,交易日,日前,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