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演活动表述“惹祸” 蓝色光标接深交所关注函
摘要: (记者夏子航)因路演活动上的相关表述问题,蓝色光标日前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蓝色光标于3月26日晚间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其自3月20日至22日举行路演活动,并在活动中向投资者介绍关于公司
(记者 夏子航)因路演活动上的相关表述问题,蓝色光标(300058) 日前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蓝色光标于3月26日晚间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其自3月20日至22日举行路演活动,并在活动中向投资者介绍关于公司转型、增资深圳众赢维融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深圳众赢”)、将与第一大股东在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等信息。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蓝色光标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并予以补充披露。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郑重提醒蓝色光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透露、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首先,蓝色光标在路演活动中向投资者介绍,目前蓝色光标基于数据科技的业务收入占比已经超过80%,超过20%的创意已经实现由自主研发的智能服务机器人(300024) 完成。
对此,深交所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说明目前数据科技业务的整体发展状况,基于数据科技的业务形态与应用场景,以及公司最近三年对数据科技技术的研发投入与成果;另一方面,要求公司说明基于数据科技技术提供的具体产品与服务情况,最近三年相关产品与服务的收入、毛利、毛利率等,并结合公司与同行业相关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占有率、毛利率等说明“基于数据科技”业务的行业竞争地位。
针对“超过20%的创意已经实现由自主研发的智能服务机器人完成”的表述,深交所要求蓝色光标进一步说明具体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智能服务机器人”的定义与具体表现形式、相关数据的来源与意义等。
同时,深交所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平原则,上述行为是否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其次,在路演活动中,蓝色光标还披露了其他“好消息”。《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蓝色光标近期增资的深圳众赢具备金融科技研发等核心能力,是拉卡拉互联网小贷以及多家银行互联网信用贷款的支持商,并在过去三年利用自主研发系统和算法模型实际放贷超过1000亿元,在金融科技业界处于领先地位。
对此,关注函要求蓝色光标结合深圳众赢的业务模式和业务构成、最近三年各类业务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情况等,量化说明深圳众赢利用相关技术放贷超过1000亿元与深圳众赢经营业绩的关联度;结合深圳众赢过去三年的经营业绩、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市场占有率等,核实说明深圳众赢在金融科技业界处于领先地位的具体依据,相关表述是否客观谨慎。
此外,针对蓝色光标“未来将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考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考拉科技”)携手在大数据、智能算法、云计算、 服务机器人、区块链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的表述,深交所也作出进一步发问。
深交所要求蓝色光标说明目前经营大数据、智能算法、云计算、服务机器人、区块链等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的运营与盈利模式、最近三年的相关营业收入、毛利率及研发投入情况等;公司在大数据、智能算法、云计算、服务机器人、区块链等业务的人员、技术与专利储备情况,并结合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说明公司的上述业务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和考拉科技在大数据、智能算法、云计算、服务机器人、区块链等方面的技术与业务基础,说明公司将与考拉科技展开深度合作的具体方式和计划,以及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
最后,蓝色光标拟任董事孙陶然(曾于2016年3月辞去公司董事职位),是考拉科技、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持有考拉科技、拉卡拉、蓝色光标33%、7.674%、3.76%股权。对此,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核实说明孙陶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述企业所经营的业务,以及其本人投资的其他业务,与上市公司目前或计划经营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并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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