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
摘要: 延华智能公告,公司2016年12月30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家属的通知,胡黎明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公司大股东、实际
延华智能公告,公司2016年12月30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家属的通知,胡黎明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因涉嫌内幕信息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被立案一案于2016年12月27日开庭审理。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沪02刑初115号】,判决如下:被告人胡黎明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
胡黎明经慎重考虑决定不准备就此事项进一步上诉。
延华智能称,胡黎明目前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黎明,2016,12,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