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拟至少回购484万股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拟增持
摘要: 新力金融10月8日晚间披露回购预案。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10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额不低于484万股(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825万股(公司总股本的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新力金融(600318)、股吧】10月8日晚间披露回购预案。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10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额不低于484万股(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825万股(公司总股本的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8,250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4,8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且不迟于公司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等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称,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价值的判断,公司综合考虑近期公司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同时披露,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新力投资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5亿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圣明、副总经理孙福来、监事会主席钱元文、董事会秘书刘洋、财务负责人洪志诚、监事董飞、监事张悦每人增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胡心宇)
回购股份,回购,万元,披露,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