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鱼子酱的鲟龙科技二次闯关IPO再遭否 国泰君安保荐踩雷
摘要: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2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鲟龙科技”)首发申请未通过,其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据了解,这是鲟龙科技第二次闯关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2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显示,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鲟龙科技”)首发申请未通过,其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601211)。
据了解,这是鲟龙科技第二次闯关IPO.2012年创业板发审委曾否决了鲟龙科技的IPO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鲟龙科技的主营业务是鲟鱼全人工繁育、生态健康养殖、鱼子酱和鲟鱼肉制品的加工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鱼子酱、鲟鱼及鲟鱼肉制品,核心产品是鱼子酱。
据了解,鲟龙科技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约2.92亿元,其中5000万元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其余将投向17吨鱼子酱项目-40亩生态网箱鲟鱼养殖项目、湖北长阳清江30亩生态网箱养殖建设项目、中国鲟鱼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鲟龙科技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报告期内,鲟龙科技营业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且主要通过经销渠道实现销售。请说明:(1)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销售区域,销售核算与经销商的核算是否存在重大不符;(2)分类及分地区说明公司经销商布局的合理性,是否频繁发生经销商开业及退出的情况,经销商变化情况及原因,经销商终止合作后库存商品的解决方式;(3)报关数据与鲟龙科技自身数据是否匹配,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2、鲟龙科技报告期销售收入分别为1.2亿元、1.39亿元和1.54亿元,主要有四种产品,不同产品销售单价存在差异,且同一产品不同年度之间存在差异。请说明:(1)各类产品的定价政策,以及与客户议价的能力;(2)达氏鳇鱼子酱、史氏鲟鱼子酱报告期内销售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杂交鲟鱼子酱销售价格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基本为70%左右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史氏鲟鱼子酱和西伯利亚鲟鱼子酱销售量逐年下滑的原因;(5)各类产品单位成本波动较大的原因。
3、报告期内,鲟龙科技存货余额较大,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鲟鱼)占各期末存货的比例较高。请说明:(1)报告期内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消耗性生物资产确认计量的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报告期内消耗性生物资产后续价值的计量方法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饵料系数、预计平均增重是否准确,能否真实、准确计量相关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3)存货盘点制度能否有效执行,盘点过程能否准确确定数量、重量及年龄等重要数据;(4)“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技术准确率达到97.53%的具体含义,是否采用该技术对2017年半年末盘点结果进行复核;(5)发行人现有的ERP系统如何消除实际平均增重与预计平均增重偏差对成本核算的不利影响。
4、招股说明书披露,鲟龙科技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历史和实际管理等情况分析说明认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2)说明是否形成一致行动,是否存在共同控制;(3)说明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及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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