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系接盘渤海银行信托持股 资本充足率下降待上市
摘要: 2017年末,两则重磅消息将近年来一直渴求上市的渤海银行“推上头条”。其一,10月9日渤海银行第三次增资扩股参与者之上市母公司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海发)公告称,经与渤海银行沟通,截至公
2017年末,两则重磅消息将近年来一直渴求上市的渤海银行“推上头条”。
其一,10月9日渤海银行第三次增资扩股参与者之上市母公司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海发(601866))公告称,经与渤海银行沟通,截至公告日,增资事项仍未获得银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根据双方签订的《渤海银行第三次增资意向书》约定,中远海发全资子公司中海投资暂无需履行现金出资义务。
该公告一经披露即引发市场无限猜测—“这是否表明渤海银行第三次增资扩股方案未获监管通过?”“出现如此状况是否与此前信托持股悬而未决有关?”
然而,就在此公告造成的舆论影响还未消散之时,第二个消息的出现,犹如在茫茫大海中的明灯,指引了渤海银行前行的道路。
11月1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公告称,同意“泛海系”旗下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实业)受让天津信托通过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渤海银行约8.06亿股股份。并且,银监会原则同意渤海银行非公开发行约5.95亿股的方案,同意泛海实业认购渤海银行约5.64亿股股份。
经过上述“受让+定增”,泛海实业合计持有渤海银行约13.71亿股股份,占渤海银行股份比例的9.486%。
据现有规定,拟IPO企业如果有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这三类股东之一,即需要先清理完三类股东才能上市,而这被认为是渤海银行上市之路最大的障碍之一。受困于信托持股问题,渤海银行也在其此前提出的“一体化解决信托持股问题和增资扩股事宜”的原则性方案中明确表示,“在战略投资者先期收购信托受益权,信托持股问题得以解决的前提下,启动第三次增资。”
有分析认为,从银监会此次批复来看,渤海银行不但解决了信托持股问题,其第三次增资方案也获得了银监会的原则通过。
成立于2005年12月的渤海银行总部位于天津,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也是12家股份制银行中仅存的3家未上市银行之一。在标点财经研究院携手《投资时报》联袂重磅推出的《2017中国银行(601988) 业全样本报告》中可以发现,无论从资产总额、存贷款余额、营业收入还是利息净收入等银行业的重要指标来看,渤海银行均排在12家股份制银行的最末位。
截至2016年末,渤海银行总资产达8561.20亿元,是12家股份制银行中唯一未过万亿元的银行。其2016年营业收入达218.65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4.73亿元,均有超过10%的增幅。
2015年渤海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及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7.75%,资本充足率为11.61%;2016年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微升至7.89%,资本充足率则下降至11.44%。2016年中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为13.3%,显然,渤海银行与之差距不小。
不良率高企亦困扰着这家尚未敲开资本市场大门的银行。2016年,该行不良贷款为59.69亿元,比年初增加22.56亿元,不良贷款率达1.69%,比年初上升0.34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3.06%,拨备覆盖率达181.59%,同样存在压力。
不过,其非息收入有所提升。由于顾问和咨询费及代理业务手续费增加较多,渤海银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计59亿元,比上年增长72.15%;成本收入比34.61%,较上年上升1.54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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