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 道森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摘要: 12月25日晚间,据上交所官网显示,因道森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交所对道森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公告显示,2016年度,道森股份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12月25日晚间,据上交所官网显示,因道森股份(603800)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交所对道森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公告显示,2016年度,道森股份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无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多次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为1800万元,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此外,道森股份未就上述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直至2016年11月28日,上述被占用资金本息才全部归还。
道森股份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来看,2016年1月18日,道森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道森股份两次购买理财产品总额超过3亿元, 分别超出授权额度5139万元和3500万元,但道森股份未及时就超额部分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7年1月9日,道森股份将购买1亿元理财产品所得部分利息326.16万元出借给公司董事乔罗刚个人使用,直至2017年3月15日,乔罗刚才将相关款项归还。道森股份上述资金拆借行为违反了有关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的禁止性规定。2016年4月26日,道森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直至2017年5月5日,道森股份才将上述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导致募集资金逾期归还。
另外,道森股份在获得大额政府补助后也未及时披露。2016年度,道森股份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645.57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23.38%,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道森股份未就该政府补助事项以临时公告单独披露,仅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有关政府补助的信息披露不及时。
综上,道森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舒志高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邹利明作为公司经营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杨国英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新玉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交所决定对道森股份、控股股东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舒志高、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邹利明、时任财务总监杨国英、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新玉予以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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