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国际(00909.HK)就建议收购事项向联交所作出回复
摘要: 中大国际(00909.HK)公告,于2015年1月21日,前董事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就香港高等法院于2014年12月24日所颁布的裁决的上诉通知书,就公司所深知及尽悉,直至本公布日期,前董事仍未就上诉的
中大国际(00909.HK)公告,于2015年1月21日,前董事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就香港高等法院于2014年12月24日所颁布的裁决的上诉通知书,就公司所深知及尽悉,直至本公布日期,前董事仍未就上诉的聆讯排期;若有建议,公司将采取所需行动对上诉进行抗辩。
此外,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17年3月16日颁下公司胜诉的出售令,根据该出售令,公司(除其他事外)可以按出售令内的条件,通过香港法例第571章的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持牌证券公司,对停职董事持有Zhong Da (BVI) Limited资本中57.22%的受益权以私人配售方式出售。公司正就执行该出售令作准备,并按出售令与若干配售代理就出售Zhong Da (BVI) Limited的股权进行蹉商。
于递交新的复牌建议后,联交所就(除其他事项外)建议收购事项,提出疑问以及要求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前提供进一步资料。公司就有关疑问及要求已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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