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首发申请过会:未全员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仍受关注
摘要: 证监会昨日晚间披露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获通过,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公开资料显示,光弘科技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消费
证监会昨日晚间披露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显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获通过,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000776) .
公开资料显示,光弘科技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消费电子类、网络通讯类、汽车电子类等电子产品的PCBA和成品组装,并提供制程技术研发、工艺设计、采购管理、生产控制、仓储物流等完整服务的电子制造服务(EMS).
据披露,光弘科技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9.35亿元,其中2.1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将投向光弘惠州二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光弘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38亿元、9.18亿元、12.27亿元和6.2亿元,同期净利润为6865.36万元、9474.28万元、15471.35万元和8206.48万元。
发审委会议对光弘科技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点:
1、控股股东光弘投资注册在香港。请说明:(1)实际控制人唐建兴境外身份取得的时间和具体情况;(2)股权架构的形成原因和过程;(3)各股东以及进科投资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各股东以及进科投资主要股东的背景,报告期内与公司及客户是否重叠,是否存在资金往来。
2、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光弘科技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分别为1.60亿元、1.74亿元、3.44亿元、1.10亿元,主要是销售给东莞华贝和惠州龙旗。请(1)说明与东莞华贝、惠州龙旗等重要关联方的关联关系;(2)说明关联交易大幅波动的原因及未来交易的可持续性;(3)报告期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借多笔资金,除给付进科投资2.2%的利息费用外,均未给付利息费用,说明相关利息费用对报告期利润的影响;(4)说明未来对关联交易拟采取的措施和计划;(5)说明是否对关联方存在依赖,并披露相关风险。
3、公司生产经营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1)毛利率显着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请结合收入、价格、成本等因素说明毛利率高的原因,分析客户供料和自备料两种不同模式的特点和前景。(2)报告期,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均变动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客户和供应商大幅变动的合理性,以及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及应对举措。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光弘科技尚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请说明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原因、是否合法合规。
5、公司2016年底总资产约9.58亿元,本次发行拟募集的资金(9.35亿元)到位后资产规模接近翻番。请进一步说明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公司规模的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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