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亳州连吃两罚单 办理票据业务违规造假
摘要: 据银监会网站昨日消息,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连吃两罚单。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亳银监罚决字〔2017〕3号)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据银监会网站昨日消息,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连吃两罚单。
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亳银监罚决字〔2017〕3号)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亳州银监分局对其罚款十万元。
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亳银监罚决字〔2017〕4号)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因为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亳州银监分局对其罚款十万元。
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亳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亳银监罚决字〔2017〕3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徽商银行亳州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王素云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亳州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4月18日 |
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亳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亳银监罚决字〔2017〕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徽商银行亳州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王素云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为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附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亳州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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