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江津违规向低风险客户销售高风险信托
摘要: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违规向低风险等级客户销售高风险信托产品,银监会江津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江津银监分局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违规向低风险等级客户销售高风险信托产品,银监会江津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江津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江津银监罚决字〔2017〕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罗庆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向低风险等级客户销售高风险信托产品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江津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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