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天平芜湖违法虚列费用套取资金
摘要: 安徽保监局今日公布对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安盛天平芜湖中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安徽保监局核查,2016年期间,安盛天平芜湖中支存在虚列中介渠道业务,虚列费用的问题,
安徽保监局今日公布对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安盛天平芜湖中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安徽保监局核查,2016年期间,安盛天平芜湖中支存在虚列中介渠道业务,虚列费用的问题,套取资金用于维护相关业务。
安徽保监局表示,安盛天平芜湖中支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安盛天平芜湖中支罚款15万元。
此外,刘定康(身份证号码340221XXXXXXXX3375)时任安盛天平芜湖中支实际负责人(2016年3月至5月期间)、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5月至12月期间),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刘定康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天平,芜湖,安徽,保监局,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