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坏账或涉4.6亿元巨额合同 公司称\\\"暂不方便透露坏账金额\\\"
摘要: 金证券记者陶炜突如其来的立案调查,直接宣告新力金融推进中的重组将暂时中止。更令投资者揪心的是,公司涉及到的问题到底有多大。《金证券》记者在调查中独家获悉,新力金融之前遭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时所提及的子
金证券记者 陶炜
突如其来的立案调查,直接宣告新力金融推进中的重组将暂时中止。更令投资者揪心的是,公司涉及到的问题到底有多大。
《金证券》记者在调查中独家获悉,新力金融之前遭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时所提及的子公司坏账,或涉及4.6亿元的巨额合同,其中一个合同签订对象已经破产,另一个也官司缠身。新力金融证券部工作人员则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暂时还不方便透露具体的坏账金额。
或涉及4.6亿元合同
3月29日,新力金融突然公告,收到了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润租赁”)对安徽省东方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河”)、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荣胜昕安”)等公司的融资租赁应收款已经逾期,但子公司未按照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出现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两天之后,公司公告遭到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则,随着立案调查的进行,公司推进中的重组将暂时中止。
《金证券》记者在调查中独家获悉,东方金河、荣胜昕安这两家公司与德润租赁之前的合作金额或达4.6亿元之巨。根据公司在2015年2月份发布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德润租赁在被收购进上市公司之前,就已经与东方金河、荣胜昕安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东方金河、荣胜昕安是德荣租赁的前两大客户。2014年1-9月,德润租赁从东方金河取得2511万元收入,从荣胜昕安取得1724.15万元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22.58%和15.51%。公司披露的租赁合同显示,东方金河与德润租赁的租金总额为2.22亿元,租赁物为设备,租期为2013.6.24-2015.6.24,年租息率为21.60%,由陆国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荣胜昕安与德润租赁的租金总额为2.44亿元,租赁物为设备,租期为2013.6.3-2015.6.3,年租息率为24%,由吴君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东方金河已破产
与其他租赁合同不同,《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德润租赁与东方金河、荣胜昕安的合作有着极高的租息率。德润租赁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披露的21个千万元以上合同中,有18个合同的年租息率在8%以下,只有东方金河、荣胜昕安与合肥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年租息率超过20%。其他18份合同均设计了履约保证金条款,只有这三家房地产公司的合同没定履约保证金。按照购买报告中的披露,公司是租赁设备给三家房地产公司,但公司并未披露到底是租赁了什么样的设备能够收取2亿元以上的租金。
《金证券》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东方金河债务缠身,如今已经被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东方金河有关的司法文书共有67份,包括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经查询,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已经于2016年11月4日,应债权人申请以(2016)皖1502破1号立案,被执行人安徽省东方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而担保人陆国斌同样是债务诉讼缠身。
鉴于东方金河已经破产,新力金融投资者有可能蒙受重大损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正在针对在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3月28日之间买入新力金融且在2017年3月28日至少持有一股的投资者展开索赔预征集行动,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索赔报名,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工作时间可拨打025-84686587、84686577咨询)。
《金证券》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荣胜昕安尽管尚未破产,但也是一堆官司,名下房产已经遭到法院查封。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文号为(2016)皖04执保15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法院要求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查封淮南市荣胜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路与人民路交汇处的万国(太平洋)广场的房屋,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租赁等手续,查封期限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值得一提的是,与合肥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的司法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也能找到34份,很多是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等。
《金证券》记者于4月1日下午致电新力金融证券事务部,询问公司涉及到的坏账规模到底有多大。记者得到了这样的回答,“这个我们暂时还不方便透露。”工作人员这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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