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之联实控人王东辉因违规减持收到监管函
摘要: 荣之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敏于2日晚间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2014年12月31至2017年2月16日期间,王东辉与吴敏合计持有荣之联股份的比例累计减少5.33%,但未按规定及
荣之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敏于2日晚间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2014年12月31至2017年2月16日期间,王东辉与吴敏合计持有荣之联股份的比例累计减少5.33%,但未按规定及时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没有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监管函显示,王东辉于2015年6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8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0.95%;受2015年12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影响,王东辉与吴敏合计持股比例减少2.05%;2017年2月16日,王东辉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829.90万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2.88%。
深交所要求,王东辉与吴敏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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