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诺股份丧失持续经营能力 厂区已无员工出勤
摘要: 光大证券周五发布风险提示称,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优诺股份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已停滞、优诺股份厂区已无员工出勤,优诺股份可能无法如期披露其2016年年度报告。优诺股份2016年半年度报
光大证券周五发布风险提示称,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优诺股份已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已停滞、优诺股份厂区已无员工出勤,优诺股份可能无法如期披露其2016年年度报告。
优诺股份201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有多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被查封,累计账面价值 1.40亿元。公司的主要资产可能已被查封;公司存在未清理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累计金额3007.57万元。截止本风险提示公告出具之日,前述资金占用情形仍未清理;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11.59万元,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仅为250.90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日,公司仅有一处银行账户未被冻结,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为58.49元,资金状况持续恶化。此外,公司在2016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48.86万元,受资金紧张限制,拖欠员工工资现象较为严重,该问题尚未得到显著改善。
光大证券表示,由于主办券商核查受限,光大证券无法确认公司上述问题当前情况。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没有证据显示公司的前述情况得到改善,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恶化。
此外,优诺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多处违规,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股东持股遭冻结、资产处置等问题。优诺股份未按主办券商要求提供2016年至今的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财务报表、明细分类账、科目余额表等财务资料,主办券商无法核查优诺股份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诉讼及仲裁情况、资产受限情况。
公告显示,优诺股份的生产经营已停滞,优诺股份厂区已无员工出勤、上班。主办券商对优诺股份的任何核查都无法进行。优诺股份已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无法及时为股东办理股票解限售事宜。
优诺股份2015年10月15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要从事电梯整机及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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