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大股东转让24%股权 实控人将发生变更
摘要: 东方银星9日晚间公告,2017年1月9日,公司股东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正式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丝路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晋中东鑫通过
东方银星9日晚间公告,2017年1月9日,公司股东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正式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丝路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晋中东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720,000股转让给招新能源,转让价为71.6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2亿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招新能源将持有本公司30,72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原公司第一大股东晋中东鑫将持有公司股票 10,240,099 股,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下降至8%,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同时,鉴于公司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以及相关股东属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公司暂时无法确定新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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