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收到处罚告知书 投资者可以进行起诉索赔
摘要: 又有一家上市公司收到了证监会开除的处罚事先告知书。2016年12月7日晚,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锐奇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5年3月,锐奇股
又有一家上市公司收到了证监会开除的处罚事先告知书。2016年12月7日晚,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证监会查明,锐奇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5年3月,锐奇股份将2015年1月和2月期间部分已费用化的研发支出 1,168,541.67元从“管理费用”中冲回至“研发费用化支出”,再将此费用从“研发费用化支出”调整至“预付账款”科目,并将该费用推迟至2015年7月确认;2015 年6月,锐奇股份将2015年5月和6月期间部分已经费用化的“研发费用化支出” 1,164,072.09元从“管理费用”直接调整至“存货”科目,并将该费用推迟至2015 年7月确认。上述两次调整合计推迟确认研发费用2,332,613.76元,导致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合并利润总额虚增2,332,613.76元,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拟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锐奇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吴明厅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三、对吴霞钦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015年11月25日,锐奇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曾买入锐奇股份股票(代码:300126),并在2015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
宋一欣律师介绍,本案将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法院已经审结和在审案件包括投资者诉仪电集团、神开股份、创兴资源等。
“早在去年11月我们就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目前正在审核回复、诉前准备阶段,预计正式处罚几星期或几个月内公布,届时将分批起诉”厉律师称。 :
2015,费用,证监会,股份,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