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舜科技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信披违规行为 股转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摘要: 因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兆舜科技、董事长陈芳及董事会秘书桂玉琴被股转系统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股转系统周四下午发布监管公告称,2015年1月4日-2015年3月31日,兆
因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兆舜科技、董事长陈芳及董事会秘书桂玉琴被股转系统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周四下午发布监管公告称,2015年1月4日-2015年3月31日,兆舜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芳多次向兆舜科技借款累计352.4万元。经主办券商要求,陈芳已在申报前归还上述款项,但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兆舜科技审计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申报日为2015年4月27日。
股转系统认为兆舜科技的上述信披违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陈芳及桂玉琴也未能勤勉尽责。因此决定对兆舜科技、陈芳及桂玉琴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东莞证券作为兆舜科技的主办券商也因未勤勉尽责被股转系统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科技,系统,要求,监管,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