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西藏巨浪举牌属财务投资 无意取得控制权
摘要: 浪莎股份晚间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截止2016年12月13日,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浪莎股份4,861,942股,持股比例至5%。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浪莎股份,增持行为属于财
浪莎股份晚间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截止2016年12月13日,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浪莎股份4,861,942股,持股比例至5%。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浪莎股份,增持行为属于财务投资,无意通过股份增持获得浪莎股份的实际控制权。西藏巨浪与浪莎股份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减持公司股票、股权协议转让等导致失去浪莎股份实际控制权的计划或方案。 :
股份,西藏,巨浪,12,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