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怎样算经济补偿金?
摘要: 劳动合同签订后,许多劳动者认为,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那么是真的吗?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况?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如果有需要法律咨询援助的朋友可以找专业的律师来帮忙。
劳动合同签订后,许多劳动者认为,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那么是真的吗?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况?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如果有需要法律咨询援助的朋友可以找专业的律师来帮忙。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提出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拒绝续订的;
2.用人单位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拒绝续订的;
3.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拒绝续订的;
4.用人单位单方面拒绝续订合同的。
2.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述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改进或者保留原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拒绝续签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反,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拒不续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单方面拒不续订的,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单位先后订立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第三次续签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后,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有上述第三、四种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每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不足一年的。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当地最低工资计算。在本单位签订多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自劳动者初次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上述第3、4种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原合同续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的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补偿,但劳动者要求续订和履行原合同后,用人单位同意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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