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冲刺主板未果改道科创板 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一堆问题
摘要: 近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之江生物”)递交了申报稿,拟申请在科创板上市,海通证券担任其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近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之江生物”)递交了申报稿,拟申请在科创板上市,海通证券担任其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次申请在科创板上市,之江生物计划发行不超过4867.6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13.56亿元,投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产品研发项目的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之江生物第一次向上市发起冲刺。早在2017年,公司便递交了主板上市的申报稿,但之后因其合作的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而被迫终止上市。
存在三类股东
公开信息显示,之江生物成立于2005年,并于2011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在新三板挂牌,并于2020年4月宣布在新三板暂停转让。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32名股东。其中,之江药业持有44.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创始人邵俊斌通过之江药业、宁波康飞合计可控制48.60%的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还包括中信投资、宁波睿道和上海能发。
需要指出的是,之江生物还存在3名三类股东(分别为东安1号基金、晟川三号基金、游马地5号基金)。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目前,存在这类情况的企业还比较少。因为三类股东无法追溯到实际控制人,所以不允许IPO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三类股东。对此,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对IPO日报表示,“监管机构对于三类股东已无强制‘清退’的规定,但因为有些还涉及到国资监管机构,应该还是会做到规范管理、严格监管。”
虽在本次申报稿未披露,IPO日报从公司此前的招股书中发现,2015年1月17日,公司原股东宁波美投曾以1.43亿元的价格受让公司1356.3万股股份,次日(1月18日)便将所有受让股份转让给了中信投资,作价1.63亿元。据悉,公司的实控人邵俊斌在宁波美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配偶共同持有宁波美投100%股权。
那么,宁波美投受让后一天便转让公司股权,且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什么?中信投资未直接向公司股东受让股份,而是从宁波美投手中受让股份又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带着上述问题,IPO日报向之江生物致电并发去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此外,IPO日报还从证监会官网注意到,2019年7月,证监会在对之江生物开展IPO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存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未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资金往来、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设备管理不善、关联交易及内部组织结构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并对之江生物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疫情助推业绩
据介绍,之江生物是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分子诊断领军企业,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在国内对标企业有凯普生物、【硕世生物(688399)、股吧】,还有同样在处于科创板申报阶段的安必平。
IPO日报从公开信息了解到,体外诊断又被称为IVD(In Vitro Diagnostic),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产品主要由诊断设备仪器和诊断试剂构成。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62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604亿元。
据披露,2017年-2019年,之江生物实现营业收入1.93亿元、2.24亿元、2.59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5152.57万元、6231.85万元、5152.18万元,收入增长但净利有所下滑。
记者在查阅申报稿后发现,公司的2019年销售费用同比增加了近30个百分点,主要系发行人大力推进客户渠道建设,通过客户服务商开发及维系的销售规模逐年上升所致。
申报稿还显示,2020年初,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公司很快研制成功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并成为国内首批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证的企业且取得了第一张注册证书。
受上述因素影响,之江生物2020年一季度大幅增长,净利润约为9982万元,远高于2019年全年的净利润。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取得较大规模增长,主要原因系第一季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销量增加所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中汇会计师审阅)。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当期总收入的26.47%、29.19%、22.27%。2019年,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包括北京五鸿源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国药集团、迪安诊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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