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发行价公布,京沪高铁发行价如何确定
摘要: 京沪高铁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8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京沪高铁是在12月25日发布的招股意见书,在1月3日凌晨公司首次发布的了招股书,引起关注的是京沪高铁发行价已经确定,在其招股书在发布,发行价是在12月31日完成的。京沪高铁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8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和京沪高铁发行价对应的是发行市盈率为23.39,制约A股发行市场多年的23倍市盈率“红线”亦被其轻易突破。“京沪高铁应该是近年来非特殊情况之下首家突破23倍发行市盈率的非科创板企业,虽然突破的力度不大,但其象征意义是重大的。”上述接近京沪高铁IPO项目的知情人士坦言,虽然京沪高铁IPO发行一路“绿灯”,但此次定价突破“红线”或将并非特例,尤其是在证券法修法通过后,注册制即将全面铺开之时,非科创板企业的IPO发行环节全面变革的趋势已经呼之欲出。实际上,按照此前A股IPO发行价23倍的“天花板”估值红线计算,京沪高铁此次IPO发行价则约在4.80元/股,虽然仅仅比其最终定价少了0.08元,但京沪高铁不仅将多融得超过5亿的资金,也让市场意识到,在注册制即将全面推行之下,IPO发行市场全面改革的步伐已然走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京沪高铁募集资金总额为306.7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4033.32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36亿元。此次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京沪高铁”,股票代码为“60181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京沪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081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沪高铁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在北京创立,是铁路行业唯一引入社会现金投资者和中外合作经营的铁路公司,践行铁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模式。公司作为京沪高速铁路及沿线车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的北京局集团公司、济南局集团公司和上海局集团公司对京沪高铁进行运输管理,并将牵引供电和电力设施运行维修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进行管理。京沪高速铁路连接着“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区,稳定的客流为公司良性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围绕“资产经营、资本运营、委管监督、品牌塑造、依法治理”基本定位,力争在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服务水平、运输效率、综合效益、品牌形象等方面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京沪高铁被称为“最赚钱”的高铁线路。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前三季度,京沪高铁的营业收入分别达262.58亿元、295.55亿元、311.58亿元和250.0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9.03亿元、90.53亿元、102.48亿元和95.20亿元。
主营业务为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旅客运输业务;咨询服务、设备物资采购及销售、物业管理、物流、仓储、停车场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对于此次参与京沪高铁IPO战略认购的投资者身份,京沪高铁表示是在充分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和发行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5类投资者:一是具有产业协同的战略投资者;二是与发行人存在战略互信和长期合作意愿,有意愿长期持有的重要央企、国家级基金及地方政府投资平台;三是大型市场化金融机构,“一带一路”概念基金;四是国家主权基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或其下属企业;五是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代表广泛公众利益的投资者。那么,在48.9%的份额被战略投资者认购后,融资总额约为306.8亿元的京沪高铁IPO此次用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进一步缩减至32.06亿,对应的融资规模为156.77亿,这一数据与早前市场预期的350亿融资规模已经大幅消减了近200亿。
公告指出,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调整为2269015516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6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4284.4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3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公告显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12月31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京沪高铁发行价为4.88元/股。关于发行价格如何确定的方式具体如下:
1、所有新股皆采用询价制
询价制度推出后,今后对所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包括目前通过发审会审核、等待发行的公司,都要求采用询价方式发行。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询价区间),询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区间下限的20%。
2、机构参与询价与配售
询价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六类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股票配售。
3、社会公众网上市值配售
试行询价制度后,目前采用的网上市值配售的发行方式没有变化。累计投标询价完成后,除向机构投资者配售部分外,其余股份以相同价格按照发行公告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已获得询价配售的机构也可参与。
京沪高铁,发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