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文重查焦化等行业违法排污行为
摘要: 5月13日,山西省出台《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5月13日起到10月底前,山西省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焦化、钢铁等行业违法排污行为位列5类重点查处行为首位。《方案》
5月13日,山西省出台《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5月13日起到10月底前,山西省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焦化、钢铁等行业违法排污行为位列5类重点查处行为首位。
《方案》指出,要重点查处焦化等重点排污企业,包括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对于企业违反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将由环保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责令限产停产或由环保部门报经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对于企业的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者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被责令停止建设、排污,拒不执行的;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污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非法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行为,除按法律规定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将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实施立案处理。
方案还指出要严查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查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行为;严查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积极解决久拖不决的环境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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