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 焦化等高耗能企业仍实行差别电价
摘要: 4月20日,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继续实施差别
4月20日,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含税),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
电价调整后,焦化行业作为高耗能、产能过剩的行业,将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具体实施办法会有各省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企业名单。此举意在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此次电价下调,环保设施达标的焦化企业,将受益于电力成本降低,毛利率有望提升。
对于环保设施不达标的焦化企业,则可能会被实施处罚性电价。虽然电力成本在焦炭总成本中占的比例并不大,但是这无疑将加大企业成本,进一步压缩所剩无几的利润空间。
受下游钢厂需求低迷和持续压价影响,当前大部分焦化厂开工率较小,库存仍处于高位。据中国煤炭资源网调研数据显示,焦炭主产地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焦化厂开工率在75-78%,而东北和西南地区开工率仅有一半左右。
此外,《通知》还要求,发电企业、煤炭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遵守年度订货合同,稳定发电用煤价格,共同营造煤电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煤电行业协调发展。
全面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原则上保持稳定,适当减少电力用户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优惠价差较大的地方,分两步到位,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电价优惠。
(编辑:马丽 审校:霍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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