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SZ):终止收购众信科技剩余股份
摘要: 4月17日丨实丰文化(002862.SZ)公布,公司(“甲方”)、徐林英(“乙方一”)、杨三飞(“乙方二”)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信科技”或“标的公司”或“丙方”,以上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及丙方合称为“各方”)已于2019年1月签订了购买众信科技10%股份的协议,即《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于同日签订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关于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甲方
4月17日丨实丰文化(002862.SZ)公布,公司(“甲方”)、徐林英(“乙方一”)、杨三飞(“乙方二”)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信科技”或“标的公司”或“丙方”,以上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及丙方合称为“各方”)已于2019年1月签订了购买众信科技10%股份的协议,即《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于同日签订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关于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甲方已于2019年1月以2998.8万元的对价完成对丙方10%股份的购买。
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和丙方已于2019年11月签订了购买众信科技29.9977%股份的协议,即《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并于同日签订《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关于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根据上述协议,甲方已于2019年11月以1499.4万元的对价完成对丙方5%股份的购买(“已完成部分交易”),截至协议签订之日,尚有丙方24.9977%的股份各方未进行交易。
鉴于众信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中约定的2019年业绩承诺,经商议,公司拟终止剩余股份的收购,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实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