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推动行业大发展 荐4股
摘要:
金融:推动行业大发展 荐4股 2015-10-15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国金证券 研究员:贺国文
[摘要]
事件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保险法修改主要涉及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为9章208条,修改内容主要有业务和资金管制放松、明确融资工具使用、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和放松中介监管、明确行业协会等组织法律地位、加大对于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
评论保险法是保险行业的基本法律,此次修订是监管和行业发展的必然,通过此次修法,使得保险监管与时俱进,明确行业监管、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依据,释放行业发展动力,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明确放宽资金运用范围和资管机构设立权限,将提升保险公司收益。
新法中明确,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使得保险资金在运用中拥有法律依据,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提升资金投资收益。
新法中明确,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包括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保险资金专业管理机构,机构设立范围比旧法中规定的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大为拓展;同时,新法明确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发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新法规定将大为促进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和投资收益的提升。
明确放宽业务范围和新业务种类,将促进保险公司业务发展。
新法在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业务范围中明确增加年金保险业务,并明确年金业务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法律规定的明确将促进人身险公司年金业务的发展。
新法明确了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法律地位,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保证交易安全;互联网保险管理办法由保监会制定。互联网保险法律地位的明确,将大大促进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产品销售和保费增长。
明确放松资金管制,将提高保险公司资本运作效率。
新法规定放松对于保险公司的资金管制,将提升保险公司资本运作效率,增强盈利能力。随着偿二代体系的推进,保险公司自身在风险管理上更加成熟,放松资金管制更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新法中取消财产保险公司自留保费限额;并降低资本保证金提取比例,由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改为按照10%提取,且达到2亿元后可以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