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
摘要: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就是指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供家人用,我们把它概括为‘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下午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说。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就是指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供家人用,我们把它概括为‘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下午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说。
近日,《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黄华波介绍,《指导意见》不仅延续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还进一步优化了共济政策,放宽了共济范围。一方面,共济的范围扩大到了近亲属,《指导意见》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其中,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另一方面,共济地域进一步扩大。“我们计划两步走,第一步是今年年底之前我们力争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第二步就是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黄华波说。
最后,黄华波强调,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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