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仙明先生、林万青先生、林信福先生、林申茂先生、林平先生、林斌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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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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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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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万青先生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尚未届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林仙明先生、林万青先生、林信福先生、林申茂先生、林平先生、林斌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跃岭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