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关于《大唐成都技术诉杨凌研究中心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摘要: 大唐电信(600198)4月14日发布公告,关于《大唐成都技术诉杨凌研究中心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败诉。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讯,大唐电信(600198)4月14日发布公告,关于《大唐成都技术诉杨凌研究中心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败诉。
本案中,原告是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是杨凌农科大无公害农药研究服务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馥稷生物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大唐电信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第三方。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2012年6月,卖方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大唐成都技术”)与买方杨凌农科大无公害农药研究服务中心(下称“杨凌研究中心”)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总价款56,7350,000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馥稷生物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为杨凌研究中心在上述销售合同下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大唐成都技术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杨凌研究中心未依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尚有合同价款22,694,000元未予支付。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大唐成都技术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合同款及违约金(暂计算至2015年12月16日)共计33,024,470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4日受理该案。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公司后续将积极采用相应法律救济手段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此判决预计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判决书要求支付的款项及利息合计金额为限。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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