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充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11),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一百号 上市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对“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之“(一)机构信息”之“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补充公告信息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六份,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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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603187)、股吧】 公告编号:2020-016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93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认真核查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9.430, 0.09, 0.96%)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反馈意见回复文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海容商,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