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摘要: 2020年3月18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0年3月18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3月12日以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
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高义武、陈宏坤、崔彬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
陈国福、王蓉、李杰利、秦涛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行承
兑汇票、贸易融资授信、商票贴现承兑人授信业务。根据业务品种不同,具体授
信业务额度分别为:
(1)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借款,币种人民币,
本金叁亿伍仟万元整以内。
(2)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汇票承兑,票面金额
总计柒亿元整以内。
(3)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币种
人民币,金额肆亿叁仟柒佰伍拾万元整以内。
(4)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商票贴现承兑人授信,
币种人民币,金额叁亿伍仟万元整以内。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上述授信产品可以混合搭配使用,但整体银行授信
净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金正大,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