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摘要: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控股股东以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
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2018年10月14日,公司控股股
东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违规事项未能妥尚解决。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自2018年10月1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冠福股
份”变更为“ST冠福”,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0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
限制为5%。
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
2018年11月16日、12月15日、2019年1月16日、2月16日、3月19日、4
月16日、5月16日、6月15日、7月16日、8月16日、9月17日、10月16日、
11月16日、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6、2018-225、
2019-019、2019-052、2019-075、2019-095、2019-133、2019-157、2019-178、2019-206、
2019-235、2019-248、2019-265、2019-29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在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发生后,公司及时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
并在之后选举了陈烈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邓海雄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时高效地推进各项事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律师团队积极有序应对因公司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引发的纠纷及诉讼
等相关事项。
2、公司的内控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强化公司的日常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
营工作正常开展。
3、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地政府汇报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面临处境,寻求支
持。
4、全资子公司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燊乾矿业”)的野
外钻探工作继续推进,由于深部勘查工作尚未完成,燊乾矿业采矿权的资源储量
报告未能出具。公司将持续关注勘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出现逾期情
况,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沟通,双方达成了和解方案即对
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的交易结构和还款计划进行调整。该和解方案已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6、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能特科技
与荷兰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以下简称“DSM”)于2019
年1月28日签订了《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就维生素E及其中间体业务组建合资
公司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曼特”),即能特科技将维
生素E生产业务线相关资产作为实物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益曼特,并以全资子公
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能特”)33%股权作为出资注入益
曼特,在完成上述出资事项实缴后将益曼特75%股权以现金出售方式转让给DSM,
从而发挥各自优势、互利共赢,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维生素E产品。目前,
该项目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支付了75%的股权转让款。
7、2019年4月,公司与上海铁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园区租赁合
同》,将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888号的中国梦谷西虹桥
产业园整体对外出租,并进行大幅度裁员,从而提高上海五天自有物业的使用效
率,增强其自负盈亏能力,提高公司利润。
8、公司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
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近期因同孚实业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
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并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
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与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相关债权人及其他相
关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和373名债权人达成和解。
(二)公司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解决前述违规等事项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仍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等,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
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前述
违规事项。同时,公司也积极督促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
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
式积极筹措资金,从而降低给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
(三)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及因控股股东前述违规事项引发
的诉讼案件情况
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
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根据同孚实业提供的
《关于私募债到期未兑付的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7月31日,同孚实业所发
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保的实际余额(本金)为418,138,471.92元均已全部
到期。上述私募债相关数据系同孚实业所提供,公司有待进行核实该等债券产品
是否全部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范畴。同时,基于会计处理
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18年度已对公司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预
计负债。因同孚实业私募债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已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
讼,截止2020年1月15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暨公司收到的《传票》
共计325起,其中,8起案件起诉被驳回、212起已判决/裁决。公司为妥善解决与
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已与373名债权人(共计490笔业务)
达成和解。
因公司控股股东前述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
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
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
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应诉,
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止本公告日,因控股股东前述违规事项引发债
权人与公司的诉讼案件明细如下:
序
号
案件号
原 告
被 告
诉讼标的
金额(元)
ST冠福,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