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摘要: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3日14:4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
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
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8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蒋勤俭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
306,519,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0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
305,507,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 48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 01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42%。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黄晓阳律师、彭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提案3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提案4
关于签署《福田区梅林街道恒利科创园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
置协议》的议案
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果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股数/票
数
占比注1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提案1
306,515,920
99.9987%
3,800
0.0012%
200
0.0001%
通过
提案2
306,515,920
99.9987%
3,800
0.0012%
200
0.0001%
通过
提案3
306,495,920
99.9922%
3,800
0.0012%
20200
0.0066%
通过
提案4
306,497,820
99.9928%
2,100
0.0007%
20000
0.0065%
通过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票数
占比注2
股数/票数
占比注2
股数/票
数
占比注2
提案1
1,793,570
99.7775%
3800
0.2114%
200
0.0111%
提案2
1,793,570
99.7775%
3800
0.2114%
200
0.0111%
提案3
1,773,570
98.6649%
3800
0.2114%
20200
1.1237%
提案4
1,775,470
98.7706%
2100
0.1168%
20000
1.1126%
注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黄晓阳律师、彭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临时股东,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