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股权详细介绍 郴电国际股权详细介绍
摘要: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0]221号文批准,由郴州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宜章县电力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汝城县水电总公司)、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0]221号文批准,由郴州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宜章县电力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汝城县水电总公司)、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6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300001004989。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4,026.77万元,于2004年3月2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48元,并于2004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发行变更登记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26.77万元。根据2006年6月2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2股股份,共向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2240万股。股权分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1,026.77万股。
本公司目前组织机构为:公司本部、郴州分公司、宜章分公司、临武分公司、汝城分公司、永兴分公司等6家分支机构和湖南汇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郴电国际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宜章润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另有郴州郴电科技有限公司、郴州辉煌电子传媒有限公司、郴州万国大酒店有限公司三个参股公司。
深圳能源股权介绍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深改复[1992]13号文批准,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集团”)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1993年1月16日和3月25日,分别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复[1993]355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深人银复字[1993]第141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票并上市交易。1993年8月21日,本公司正式成立。根据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82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字(1993)第34号文批准,本公司的股票于1993年9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6年4月25日,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在保持本公司总股份1,202,495,332股不变的前提下,由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指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1.35股股份,并支付2.60人民币元的现金作为对价及由深能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免费派发9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至此,股权分置改革后深能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由原55.28%下降至50.22%。
根据本公司与深能集团于2006年12月14日签订《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和于2007年12月3日签订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 15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深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00,000,000股,其中深能集团以资产认购800,000,000股,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公司”)以现金认购200,000,000股。由此,本公司股份总额变更为2,202,495,332股,深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63.74%。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经营范围为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本公司下设三家分公司,包括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以下简称“东部电厂”)、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分公司”)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妈湾发电总厂(以下简称“妈湾发电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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