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000011.SZ):控股股东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5.87%股份获深圳国资委批准
摘要: 格隆汇1月2日丨深物业A(000011.SZ)公布,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与东方资产于2019年12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此次交易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9.72元。
格隆汇1月2日丨深物业A(000011.SZ)公布,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与东方资产于2019年12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此次交易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9.72元。
2020年1月2日,公司收到深投控转函《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投控公司向中国东方非公开协议转让深物业股份用于支付收购外贸集团70.09%股权部分对价款的批复》。深圳市国资委同意深投控向东方资产非公开协议转让不高于3497万股深物业A股股票(占总股本5.87%)用于支付收购外贸集团70.09%股权部分对价款,转让价格由深投控按照国资监管和证券监管相关规定合理确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