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摘要: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7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7月26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9.360, -0.13, -1.37%)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5.640, -0.05, -0.88%)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计1.7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1天期、187天期、35天期、91天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为科技(603496)、股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7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7月26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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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审计和监督,并向审核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91天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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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87 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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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35天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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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91天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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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债券、回购、拆借、存款、借款、现金、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券商、保险、基金等)、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投资品的比例为30%(含)-100%,资产支持证券等其它各类资产比例不超过90%(不含)。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上海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使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如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上海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规定区间,如上述市场变化所导致的投资比例变动可能对客户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上海银行将及时向客户进行公告。此外,上海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客户利益且根据约定公告的情况下,对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产品。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3M USD Libor表现值挂钩,客户实际收益取决于3M USD Libor在观察日的表现。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并与受托方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2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公司不存在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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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总计金额为1.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1.42%。理财产品属于极低风险投资品种,因此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列报为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此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产品,风险极低。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7月26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05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2019-053《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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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日
恒为科技,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