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300299.SZ)拟改聘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摘要: 12月20日丨富春股份(300299.SZ)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月20日丨富春股份(300299.SZ)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公司对华兴所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富春股份,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