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增持的公告
摘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如山”)出具的《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误操作导致增持展鹏科技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60348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如山”)出具的《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误操作导致增持展鹏科技股票的情况说明》,杭州如山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因出现操作失误导致增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增持的基本情况
1、杭州如山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2019年8月1日,公司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如山提交的《关于减持展鹏科技股票的告知函》,杭州如山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0%的股份,且不超过4,178,82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
2、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杭州如山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杭州如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2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43%,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持有公司股份5,8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
3、本次误操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此次减持计划买卖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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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由于操作失误,杭州如山将一笔“卖出”10,000股的指令误操作成“买入”10,000股,导致错误买入成交10,000股,买入价格为8.05元/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为80,500.00元。杭州如山买入公司股份行为虽然属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客观上构成了短线交易。杭州如山发现上述问题后,已暂停减持操作并向公司出具了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经公司调查,该笔买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如山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在客观上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杭州如山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12月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份合计10,000股,成交金额合计为80,500.00元,以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12月2日期间的最高卖出价8.60元/股和最低买入价8.05元/股作为参考,计算所得收益为(8.60元/股-8.05元/股)×10,000股=5,500元,即5,500.00元。上述所得收益5,500.00元作为本次买入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2、杭州如山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误操作导致增持的严重性,因本次误操作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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