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实控人或变更为赛格集团
摘要: 11月14日,英唐智控(300131.SZ)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显示,2019年11月11日,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赛格集团”)与胡庆周、赛硕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赛格集团拟协议受让英唐智控5,590万股股份,占英唐智控总股本的5.23%。
11月14日,【英唐智控(300131)、股吧】(300131.SZ)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显示,2019年11月11日,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赛格集团”)与胡庆周、赛硕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赛格集团拟协议受让英唐智控5,590万股股份,占英唐智控总股本的5.23%。
胡庆周拟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其届时持有全部英唐智控股份对应除分红、转让、赠与或质押权利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委托赛格集团行使(扣除胡庆周本次交易转让的英唐智控股份,胡庆周仍持有22,304.2719万股英唐智控股份,占英唐智控总股本比例为20.85%,《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委托起始日,如胡庆周持有的英唐智控股份数量减少,则胡庆周委托赛格集团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指胡庆周届时仍享有所有权的剩余英唐智控股份)。
假设胡庆周表决权委托起始日持有的全部英唐智控股份数为22,304.2719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赛格集团合计拥有英唐智控的股份表决权比例为26.08%,且将改选英唐智控董事会,最终取得英唐智控的实际控制权。
截至报告签署日,英唐智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庆周持有公司股份260,942,719股,持股比例为24.40%。胡庆周持有的260,110,949股已被质押,质押股份占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比达到99%。若胡庆周协议转让给赛格集团的股份所涉质押的部分未能按约定解除质押,则本次交易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
此外,英唐智控于今日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关于上述事项,深交所问及,若2020年3月31日前未完成相关审查批准,本次委托表决权相关事项是否终止。
英唐智控称,上述交易中的表决权委托事项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批准(以下简称“反垄断审查”)。该审查事项由表决权受托方赛格集团负责发起申请,根据赛格集团书面回复,2019年7月,赛格集团已就拟参与英唐智控非公开发行及协议受让胡庆周部分股权事项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向反垄断局做出申报,后由于相关交易方案调整申请撤回了申报资料。根据申报期间与反垄断局的沟通情况,以及《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12号),本次表决权委托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符合简易案件申报条件,且大部分申报材料与2019年7月提交的材料一致,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结合对审查程序的了解,目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赛格集团已着手重启申报工作,预计可在1-2月内完成。
同时,根据赛格集团与胡庆周等签订的《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各方可就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因此即使2020年3月31日前未完成反垄断审查程序,赛格集团仍可与胡庆周就委托表决权事项进行包括延期在内的补充约定。
由于胡庆周拟转让股份已在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办理质押,根据《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需在交割前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的安排和条件已在协议中作了约定。
根据胡庆周等与赛格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胡庆周与赛格集团的书面回复,赛格集团在取得胡庆周表决权委托后1年内启动协议受让、二级市场增持、参与非公开发行等方式取得对英唐智控的控股权,但截至目前并未就该事项与胡庆周或其他方约定具体的条件。
英唐智控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赛格集团拥有启动上述相关工作的主动权,在客观条件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启动相关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启动,按照协议约定,赛格集团与胡庆周仍可就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
同时,根据协议约定,胡庆周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将其届时所持英唐智控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赛格集团,直至胡庆周不再持有英唐智控股份为止,且胡庆周在表决权委托期间的减持行为不能影响赛格集团对英唐智控的控制力。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赛格集团即便可能出现在预期时间内无法增持英唐智控股份的情况,但依然可以通过前述表决权委托安排实施对英唐智控的控制,不会对英唐智控控制权稳定造成实质影响。
英唐智控主营电子元器件分销,软件研发、销售及维护业务,公司于201年10月19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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