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002516.SZ):拟5580.78万元整体出售佛山旷达全部土地和厂房资产
摘要: 11月18日旷达科技(002516.SZ)公布,根据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为降低综合成本,公司拟对全资孙公司广州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广州旷达”)下属全资公司佛山市旷达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旷达”)的业务进行整合。
11月18日【旷达科技(002516)、股吧】(002516.SZ)公布,根据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为降低综合成本,公司拟对全资孙公司广州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广州旷达”)下属全资公司佛山市旷达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旷达”)的业务进行整合。为达到整合目的和效果,佛山旷达拟将其所有的、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盈路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配套设施(“标的物”)按构筑及外观现状进行转让,并于2019年11月18日与交易对方正式签署《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配套设施转让合同》,转让总价款5580.78万元。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显示,甲方(转让方):佛山市旷达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佛山市金英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物中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总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580.78万元。
甲方转让标的物给乙方的转让总价款含下述税费的价款为人民币5580.78万元,该价款包括甲方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265.75万元,地方附加31.89万元,印花税2.79万元。
上述总价款为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计税价格高于协议约定价格(人民币5,580.78万元)而造成税收负担增加的[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如有)],乙方同意承担该增加部分而支出的税费。甲方调整含税的合同总价款,如甲方与乙方对调整后的含税合同总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此次交易终止,则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款项(不计息)。
广州旷达于2012年8月设立佛山旷达,并于2012年12月在佛山白坭投资建设形成复合、裁剪、缝制一体化的工厂。由于市场及行业情况变化,目前佛山旷达的产能不饱和,同时与广州旷达部分产品重合。公司为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处置佛山旷达的全部土地和厂房资产,同时佛山旷达在原地址租赁部分厂房继续运行,并逐步整合广佛之间的业务,实现广佛协同作战,降低综合成本。
此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作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出售资产将使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约876万元(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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