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摘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及2019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603706)、股吧】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及2019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及2019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及《东方环宇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与中信证券(22.420, -0.29, -1.28%)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收益凭证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收益凭证已于近日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2.95%,获得理财收益84,863.02元。
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收益凭证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收益凭证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1075期收益凭证
2、购买金额:5,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4、预期年化收益率:3.20%
5、收益分配方式:到期后连本带息返还募集资金账户
6、该理财产品的安全性:保本型
7、公司投资该理财产品的期限: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5日
8、购买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二)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三)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亿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09日
东方环宇,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