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15时在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召开。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603729)、股吧】公告编号:临2019-08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15时在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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