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葵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青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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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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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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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603615)、股吧】(9.700, 0.10, 1.04%)公告编号:2019-05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即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具体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再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从244,660,000元变更为244,630,000元,股份总数从244,660,000股变更为244,630,000股。并同意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相关内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万股,回购价格为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拟将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19年10月2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828.0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9.06%。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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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基本情况
1、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计划投入27,000万元,其中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2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将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可新增年均销售收入57,899.82万元,新增年均税后利润11,524.0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33.33%,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93年(所得税后)。截至2019年10月2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035.12万元,投入进度为62.07%。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00.00万元,承担公司产品的研发任务,主要包括产品外观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包装设计及模具设计,该项目原预计2019年12月31日完成。截至2019年10月2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70.38万元,投入进度为80.47%。
公司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即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
三、拟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原因
1、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积极探寻先进的生产流程及模式,公司对厂房布局、设备选型、生产自动化等方面进一步规划,谨慎地推进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实施进度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坚持边建设、边研发的统筹发展思路,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谨慎地安排研发投入进度,进一步优化研发设计团队,逐步增添和完善研发中心的各项功能和设备,以缩短研发周期和使研发的产品更贴近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的进度进行优化,拟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
四、拟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8.520, -0.11, -1.27%)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茶花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5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华兴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经公司综合考虑,拟不再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华兴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华兴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基于公司具体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再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改聘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大华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改聘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括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9年5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庞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78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4,660,000股减少至244,630,000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万股,回购价格为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办理相应的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244,660,000元变更为244,630,000元,股份总数从244,660,000股变更为244,630,000股。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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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编制《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该《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1日
至2019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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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本公司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11月7日—11月8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通知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11月8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林宇、林真铃。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茶花,家居,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