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会计政策变更
摘要: 2019年10月28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汕头【万顺新材(300057)、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结合通知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万顺新材,会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