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8亿元,使用期限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万股,发行价格12.63元/股。截至2012年2月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5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5,054,7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62,445,25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4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805,250.00元。上述款项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12年2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账号为2000200358001691的人民币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0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截至2019年10月9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前次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79,982,148.77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请参阅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10月10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 金发科技将总额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3) 金发科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前,金发科技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金额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和知会等程序。
5) 金发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继续将部分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金发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综上,作为金发科技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同意金发科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总额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金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金发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关于金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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