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9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郭嘉祥、林崇、罗成忠、陈凌旭、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贷款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34.810, 0.06, 0.17%)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额度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额度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该笔授信为信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晟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障东晟公司在建项目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东晟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2000万元,贷款期限三年,利率由东晟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时上报本公司董事长确定,以东晟公司名下位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南侧、金马北路西侧的土地及该地块上在建工程等附属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不动产权证:闽(2018)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3779号),授权东晟公司负责办理后续项目开发贷款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闽东电力,董事会议